「Club Centralcon」「本会」之条款细则
本条款细则(「条款细则」)对由中洲置业有限公司营运之本会的所有会员(「会员」)均有约束力。经签署申请表格及/或透过网上登记成为本会会员,申请人即完全接受本会所订之条款细则及不时作出之修订,以及同意受其约束,并同意下文第10段所提述的条款细则。每位会员必须遵守本条款细则。
1. 会籍
1.1 本会会籍免费开放予年满18岁之香港居民。
1.2 本会提供一种会籍:
(a) 会员-开放予所有年满18岁之香港居民。
1.3 本会可不时成立其他其认为合适的种类或类型的会籍。
1.4 所有会籍申请须经本会批准,本会有绝对酌情权批准或拒绝批准任何会籍之申请而无须给予任何理由,本会亦有绝对酌情权不时修改会籍的资格要求。会籍的有效期为本会不时指定的年期。本会有绝对酌情权以任何期限或方式为会籍续期。在不局限上述条文的一般性的原则下,尤其当会籍续期时,会员必须应本会要求,向本会证明以令本会满意其符合成为当时本会会员之资格,并提交本会认为所需之证明文件,以供批核。
1.5 各会员须以书面通知本会其名称或地址之任何变更。
1.6 在任何时候,每位会员必须个别作出申请并只可持有本会一个会籍。
1.7 会员对本会之组织、运作或管理并无投票权,亦对本会之任何财产无任何权利或申索权。
1.8 本会之会籍不得转让。
2. 本会之责任
2.1 本会无须就任何原因导致或引起的任何行为、遗漏或失责而直接或间接地对会员或任何其他人士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害或损伤负上任何责任或法律责任。
3. 会员偿付费用
3.1 本会可向会员收取费用以偿付本会因按会员要求而提供及/或送交任何资料或文件所引致之费用或支出。
4. 修改会员条款细则
4.1 本会有绝对酌情权及权利不时修改条款细则,并以其认为合适之任何方式透过其认为合适之渠道通知会员任何有关修改。
4.2 除非本会接获会员之退会通知,否则所有会员均须受该等条款细则之修改约束。
5. 退会
5.1 任何欲退出会籍之会员须于最少7个工作天前以书面预先向本会作出退会通知。
6. 开除会籍
6.1 在不影响本会上述终止会员会籍之凌驾性权利的情况下,本会倘若认为任何会员之表现或行为对本会有损害或违背或损害本会之利益或违反任何条款细则,本会有权开除有关会员之会籍,而本会之决定为最后及最终决定。
6.2 被本会开除会籍之会员将停止作为本会之会员并将停止享有该会籍之任何权利、利益或优惠,被开除会籍之会员亦不再有权接受及享用本会提供之服务。
7. 本会停止运作
7.1 中洲置业有限公司有绝对酌情权随时停止本会之运作而无须给予任何理由。本会一旦停止运作,会员之一切权利及优惠即告停止。于任何情况下,会员均不得或不能因本会停止运作而向本会及中洲置业有限公司之董事、股东或管理人员提出任何性质的及任何情况所引起之索偿或索求。
8. 个人资料
8.1 会员于Club Centralcon 的会籍同时受本会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所规限,有关「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借此提述被纳入本协议之中。请细阅本会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以了解本会的私隐政策。
9. 适用法律
9.1 条款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并按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解释。
9.2 如条款细则中的任何条文属于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该条文将从本条款细则分割出来,而该条文之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绝不会影响条款细则之其他条文。所有未受到该等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影响之条文,均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
10. 管辖版本
10.1 条款细则之英文及中文版本在文义上如有任何歧异,一概以英文版为准。
[2020年9月]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1. 总览
1.1. 此声明列出中洲置业有限公司(“本会”)在收集、使用、共用和保护会员个人资料方面的政策。本会可能不时更新或修改此项声明,而此等修改将于本会网站上刊出。
2. 本会收集的个人资料
2.1. 本会可能经由本会的网站、申请表格或透过其他渠道收集及/或要求阁下提供关于阁下本身的资料。本会收集或要求阁下提供的资料可包括但不限于:
2.1.1. 个人资料,例如:阁下的称谓、姓名及出生日期;
2.1.2. 联络资料,例如:阁下的流动电话号码、邮递地址及电邮地址;
2.1.3. 业务资料,例如:公司名称、业务职衔及相关联络资料;
2.1.4. 对本会或代表本会举办的市场调查和比赛活动的回应;
2.1.5. 由中洲置业有限公司之公司集团的任何成员所持有的关于阁下所订立交易的资料数据。
2.2. 本会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可被用作强制性或自愿性用途。如果个人资料被用作强制性用途,阁下必须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予本会,而若阁下未能就特定服务提供该等资料予本会,本会可能无法完全提供该服务。若个人资料仅被用作自愿性用途,阁下可告知本会不得使用个人资料作该用途,而本会将不会如此使用该等资料。
3. 收集和使用个人资料之用途
强制性用途
3.1. 本会可能使用个人资料作以下一项或多于一项强制性用途:
3.1.1. 处理阁下加入本会的申请及管理阁下的本会会籍;
3.1.2. 回应、办理及执行并以其他方式处理阁下的一般查询及阁下就本会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而提出的要求,不论该等查询及要求是如何提出的;
3.1.3. 本会的营运,包括提供相关的奖赏和服务、持续性调查研究和计划发展、向会员提供新闻和资讯以及其他本会的纪录备存用途;
3.1.4. 在与可能向阁下提供的任何服务或产品有关连的情况下,用作身份识别或核实用途;
3.1.5. 不论在香港境内或境外,为遵循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法院、主管机构或政府组织的任何法例、法律规定、命令、指示或要求,而向第三方作资料披露;
3.1.6. 与任何上述用途直接有关的用途。
自愿性用途
3.2. 本会可使用阁下的电邮地址、邮递地址或电话号码(在本声明内统称“联络资料”)作以下一项或多于一项自愿性用途;
3.2.1. 管理比赛及抽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披露任何该等比赛的胜出者;及
3.2.2. 直接促销、推广及会员关系管理用途。
就此而言:
(a) 本会必须取得阁下同意(而此项同意可包括表示不反对),方可使用阁下的联络资料作直接促销;
(b) 可用作促销中洲置业有限公司及其他业务的以下类别的产品、服务及标的;
(i) 由中洲置业有限公司就地产、商场、旅游、食品和饮品、酒店及餐饮服务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ii) 由现正从事提供在第3.2.2.(b) (iii)-(xi)段内所列出类别的产品、服务及标的业务的本会第三方业务合作伙伴(“本会合作伙伴”)所提供的奖赏、忠诚或尊贵计划;
(iii) 航空旅游及住宿服务和非航空交通服务,例如:酒店接送、汽车租赁、豪华房车及的士服务、巴士营运商、火车营运商和邮轮营运商;
(iv) 财务、保险、信用卡、银行、外汇兑换及其他相关服务和产品;
(v) 电讯、互联网和流动通讯服务;
(vi) 食品、酒类和饮品及相关服务;
(vii) 旅游和休闲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由旅行社提供的假期旅游产品和服务),主题公园和其他旅游胜地的门票;
(viii) 消费类电子产品、电脑及其周边产品、印刷品(包括书籍、报纸和杂志订阅)、视听出版物、电脑软件和游戏、流动电话及其周边产品、玩具、家具、家居装设、家庭用品和工具、文具、体育设备、时装和服饰、钟表和珠宝、行李箱和手袋、食品和消耗品、美容产品和化妆品、礼品、鲜花和礼品篮、健康和美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身体检查和水疗),以及现金券、优惠券和礼品券;
(ix) 专业及咨询服务;
(x) 音乐会、展览会、电影、戏剧、体育盛事和特别活动的门票;及
(xi) 房地产购买或租赁。
如果阁下同意阁下的联络资料被用作此等直接促销用途及阁下的资料被提供予在下文第3.4.段内所述的人士,敬请在申请成为会员时,需在申请表格内的“接收”空格内填上剔号。
3.3. 本会可提供阁下的联络资料予本会的代理商,以供用作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方代表本会促销在上文第3.2.2.(b)段内所列出的本会产品、服务及标的。
3.4. 本会亦希望提供阁下的联络资料予其他中洲置业有限公司合作伙伴,以供其用于促销在第3.2.2.(b)段内所列出的其本身的产品、服务及标的,而本会必须为该用途取得阁下书面同意(此项同意可包括表示不反对)。
3.5. 如果阁下不希望本会使用阁下的资料或向其他人士提供阁下的资料作上文所述的直接促销用途,阁下可在无须缴费的情况下,透过以下方式选择不接收:
3.5.1. 按照在此等促销通讯中所载的“不接收”指示;或
3.5.2. 按在第6.1.段下所列出的地址,透过邮递向本会个人资料保障专员寄送阁下的“不接收”指示予本会。
3.6. 除在下文“5. 个人资料的披露及转移”下所规定外,未经阁下事先同意,本会不会以与上述用途无关的方式明知而使用或共用阁下的个人资料。
4. 查阅及改正个人资料
4.1. 阁下有权查阅本会所持有关于阁下的资料及(如该等资料不正确)改正该等资料。有关索取阁下的个人资料副本或者改正阁下的个人资料之一切要求,以及有关本会处理阁下的个人资料之一切其他查询,均应按在下文第6.1.段下所列出的地址以书面形式致予本会个人资料保障专员。
4.2. 本会可收取合理费用以处理查阅资料要求。
5. 使用Cookies档案
5.1. 我们在网站上使用cookies以提高和增强用户的在线体验。我们使用Session cookies令用户可浏览及使用网站上的基本功能,如保留登入资料可减少在互联网上资料传递的需要。我们在使用cookies时,将不会向阁下收集任何个人资料。
6. 个人资料的披露及转移
6.1. 本会可向以下各方披露/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并与以下各方共同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1) 所有下列各方,以作在上文第3.1.及3.2.1.段内所列出的用途,及(2) 如果阁下同意本会可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予其他人士以作其直接促销用途,则在第5.1.6.及5.1.7.段内所指明的各方,以作在上文第3.2.2.(b)段内所列出的用途:-
6.1.1. 任何其他中洲置业有限公司;
6.1.2. 在与本会计划的运作有关连的情况下,向本会提供行政、研究、分销、数据处理、电讯、电脑、付款或其他服务的任何代理商、承办商或第三方服务提供者;
6.1.3. 在与本会计划有关连的情况下,给予或提供客户服务或者执行客户要求所必需的本会任何其他业务关联公司,例如:本会合作伙伴、忠诚计划营运商、酒店营运商、零售商、餐厅及其他公司;
6.1.4. 根据由监管机构或其他机构(包括行业及自律监管团体)所发出的任何法律或指引、规例或其他措施规定,本会或其他中洲置业有限公司有责任或被期望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6.1.5. 本会的任何实际或拟定承让人,或者本会就阁下而享有的权利之参与人或附属参与人或受让人;
6.1.6. 在阁下已同意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的前提下,则本会的代理商,以促销在第3.2.2.(b)段内所指明的产品、服务及标的;
6.1.7. 在阁下已书面同意本会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予其他中洲置业有限公司及本会合作伙伴的前提下,则其他中洲置业有限公司及本会合作伙伴,以促销在第3.2.2 .(b)段内所指明的产品、服务及标的;及
6.1.8. 如果向任何其他各方转移阁下的个人资料对促致或执行阁下要求的服务而言是合理地需要或合宜的话,则该等其他各方。
7. 关于本会私隐政策的联络详情
7.1. 关于本会遵守其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的责任之一切查询、有关使用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的“不接收”要求或同意,及查阅或改正资料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向下列人士提出:
个人资料保障专员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08号
光大中心14楼
7.2. 本声明的英文与中文版本如有任何不符或抵触,应以英文版本为准。
[2020年9月]